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 时间:2014-06-23 09:19
各二级单位:
当前,湖南省正就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根据《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人社函[2014]136 号)文件,此项治理主要针对以下几类情况:停薪留职继续领取工资、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已故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受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按规定应取消 工资待遇而未取消、辞职或辞退后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以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工资。
请各单位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于2014年6月26日前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送人事科(统计表 须有经办人和单位一把手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为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不仔细、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 任。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