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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自考本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考试科目劳动关系学第九章集体协议

整编:湖南师范大学自考  时间:2022-06-15 17:25

第九章   集体协议
关键词 1、集体协议  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和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2、集体协议的订立 集体协议是工会与雇主、雇主组织之间的法律行为。与其他类型合同的签订一样,集体协议的达成,也需要双方意识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集体协议的订立程序一般要经过双方谈判、签约、政府确认和公布三个阶段
  3、集体协议的变更 集体协议的变更,是指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成履行的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4、集体协议 的终止 集体协议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协议效力消灭。西方国家法律一般规定,只要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时,集体协议就自行终止
  5、开放式企业 开放式企业制度既不要求工作必须加入工会,也不要求其缴纳一定的费用。企业实行自由雇佣,不论是否工会会员都可以招雇。
  6、封闭式企业  在封闭企业式企业制度下,集体协议明确规定,工人在被雇佣雇佣之前,必须成为工会 会员。换句话说,也就是“企业”对非工会成员是“封闭的”,只雇佣参加工会的会员。
  7、代理制企业 代理制企业制度不要求工人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但必须要向工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其金额相当于会员的会费,以作为对工会服务的回报 。
  9、工会制企业 在工会制企业制度下,雇主优先雇佣工会 会员,若无工会 会员则可招用非工会会员,但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入工会。工会 制企业不要求工人一开始就成为工会会员,但要求工人在被雇佣后一定时间内(比如3个月)必须加入工会 。
思考题 (1)试述集体协议的含义和作用  
  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和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集体协议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
  集体协议制度,建立了平等协商谈判机制
  集体协议制度是雇主谋求工业和平和工业利润的目标之一
  集体协议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手段
  集体协议制度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
  (2)集体协议的订立原则包括哪些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3)试述我国集体协议解除和变更的情形  
  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3、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集体协议期限内,由于集体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如因用人单位被兼并、解散、破产,因不可抗力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条件变更等情形,致使集体协议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以出变更协议的要求。签约一方就集体协议变更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当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对原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后,应在7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4)试述确定集体协议范围的规则  
  1、“剩余权利”规则  这一规则认为,凡是集体协议没有具体约定的内容,都由管理方单独决定。理解这些限制的范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出现争议申请仲裁时,剩余权力规则构成了仲裁裁决的基础
  2、“公平管理”规则 即无论集体协议如何规定,雇员都有权要求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比如,雇员对随意被忽略晋升的问题有权提出申诉,即使协议条款中没有处理类似问题的规定
  3、“隐含义务”规则 及管理方负有一种隐含的义务。在做出与集体协议相关的重大改变之前,先要征求和取得工会的同意。例如,如果正在计划中的一项重大技术改革可能会影响工资工人的工做镜子,甚至可能会导致工人被解雇,那么管理方就有义务,首先与供货公会进行磋商
  4、“权利分享”规则 即除了在谈判桌上形成的任何正式的合同之外,还存在着一非正式的或隐含的合同,它实际上是长期形成的有关工作的性质、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各种习惯和惯例。
  5、“工作权利”原则 即工人因工作时间的积累而获得的与管理权力相反抗衡的权利,简言之就是工人因为工作而享有的权利。
  (5)谈谈我国集体协议的主要条款和内容  
  一、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  
  法定条款系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谈判签订的条款,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补充保险福利、合同期限等条款
  约定条款及谈判双方自主协商订立的条款。这类条款不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但只要条款本身不违法,又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就可以作为集体协议的条款。在国外通常包括补偿合同管理方关于工会事务的权利,退休雇员的退休金福利,谈判单位的范围,工会标签的使用,处理擅自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问题,自助餐食堂价格过于过去合同的延续、谈判小组的成员公投的雇佣等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我国劳动法对集体协议条款的规定非常原则,实际操作的难度还很大。协议条款只有充分体现劳资双方的共同意志,才能达到消除分歧、化解冲突的目的
  针对集体协议其破碗条款出的现状。2004年集体合同规定具体细化了谈判条款,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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